申请书是一种较为严谨的文本,所以端正好态度是首先要做到的,我们在动笔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思考,让自己的申请书的理由更充分,下面是58汇报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安申请书5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安申请书篇1
敬爱的党组织:
20xx年9月6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经党组织的批准,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对工作和学习精益求精,在20xx年9月7日即将到来之际,我郑重向党组提出入党转正申请书。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特别是xxx理论,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去要求自己,特别是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努力把自己锻炼成新时代的合格xxx党员,为了便于党组织对自己的考察,我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一、政治思想方面
二、意识品质方面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和根本的人生价值取向。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根本的政治问题。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不能忘本,不能忘根,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危险。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事业,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我们的改革和建设就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立艰苦奋斗的精神。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党的干部应有的精神品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艰苦奋斗这种传统美德应进一步发扬光大。xxx同志在中xxx第八次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对于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说到底是牢固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观、人生观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党的艰苦奋斗的好传统才能在自己的思想汇报上和作风上真正扎根。所以,艰苦奋斗是成就任何事业所必须的精神,失去艰苦奋斗的精神必然导致事业的失败。为此我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xxx思想和xxx理论,树立无产阶级苦乐观和幸福观,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抵制歪风邪气,永葆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
三、行政管理和作风纪律方面
人民警察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而著称,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应首先服从党和组织的领导,遵守纪律,培养良好的作风养成习惯。虽然我毕业于警察院校但自知自己的警察素质和作风与前辈们还有差距,除了注意向老同志学习外,还应当主动的去锻炼去培养,平时要不怕吃苦,要能经受多种考验。在日常生活中,认真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队里的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警察形象,养成良好的警察作风。
四、缺点和不足:
一年来,自己在党组织和老师、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强;
2、对单位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能认真执行,但积极性不太高;
3、和队领导的思想交流和同志们的业务交流不够;
4、自己的警察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的党员同志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一年来,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发展。
以上是自己一年来基本情况的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渴望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请党组织考虑我的入党转正申请书,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安申请书篇2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______,性别:男,年龄: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被申请人的名称:______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__________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立即退还申请人被强制扣留的闽__________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3、请求赔偿申请人因机动车辆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费用损失。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行政强制措施无法定依据
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__________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载明,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措施的依据是因检验鉴定或者收集证据的需要,被申请人认为法定依据不成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理由如下:
1.无需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 行检验、鉴定。”本起交通事故____月____日发生,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已超出三个工作日期限,被申请人未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申请人认为,本起交通事故无需检验鉴定。
2.非收集证据需要。被申请人派出人员拍摄现场照片,当场绘制现场图,申请人当场予以确认;申请人的机动车左拐弯与直行摩托车发生剐蹭,双方责任明确;经医生诊断,交通事故仅造成人身软组织挫伤,车辆伤害极其轻微。本次交通事故情节轻微,责任明确,证据确凿,申请人交强险、车辆年检证、驾驶证符合要求,无需采取扣押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来收集证据。
3.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申请人认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查明交通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的目的,无需实施行政强制。被申请人无视实际情况,动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违反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二、行政强制措施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被申请人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多项法定程序,扣押决定书重要事项缺失。
1、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身份不明。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签名的两名人员与实际执行强制措施的人员不一致。
2、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在行政强制现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也没有任何经申请人确认的文书载明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未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在行政强制执行现场,被申请人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4、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在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申请人认为交通事故损害轻微,责任明确,证据确凿,无需强制扣押财物,被申请人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未制作现场笔录。被申请人派出人员仅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未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笔录。
6、未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直至次日(____月____日)下午,应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才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有通话录音为证。
7、查封、扣押决定书的重要事项缺失:
一是未载明扣押期限。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被申请人未载明扣押期限,意在不依据现场情况及办案实际,滥用行政强制权力,以最高期限或不定期限进行查扣。
二是未载明扣押场所。意在模糊保管人为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人保管的情形,变相收取保管费,涉嫌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三是未载明扣押财物的名称、数量。被申请人被强制扣留闽____________机动车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扣押决定书未准确载明。
四是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缺失。《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仅载明行政复议途径为“上级公安机关”,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途径被遗漏。
8. 请求赔偿申请人因机动车辆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费用。被查扣车辆系申请人的唯一交通车辆,机动车被查扣期间,申请人向他人借用交通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等其他交通费用为合理损失,每日人民币____元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附件:《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此致
____县公安??
公安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__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____________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
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证据不足、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______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__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公安申请书篇4
敬爱的党组织:
本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忠诚于党,努力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奋斗努力。
我从小深受党的教育,从小树立对革命先辈的执着追求,并志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了这个远大理想,我一直努力到今天,入党的热情有增无减。
今天,我郑重地递交我的入党申请。平时,我会定期提交思想报告,同身边党员做交流思想,以使自己更快成长起来。在不断学习,工作和斗争的漫长道路上,我洒下了无数汗水,耕耘出了自己丰硕的工作成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我想入党的唯一动机。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一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踏实做事。我永远记得自己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我认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在群众当中树立良好的模范作用。为此我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实践,在单位领导与同事的共同帮助下,我在工作上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去年,我还被评为全市十佳公安民警。为了更好地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渴望得到更多的锻炼。我经常做批评、自我批评,我深知自身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理论学习不多,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工作期间有事存在情绪化。但我会尽我所能,努力学习,积极参与锻炼,不断完善发展自身素质。
在党组织关心和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符合基本党员的标准,我在此申请入党。
如果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不会骄傲,我将继续努力,为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而努力。如果党组织不能批准我的此次申请。我不会气馁,将继续争取,通过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4年6月
公安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__________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____________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____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____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______,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________的违法行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____的民警于20____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____________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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