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为法律工具有助于明确交易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通过合同,双方自愿达成法律协议,明确交易的约定和双方的责任,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58汇报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与上述甲方系夫妻关系):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与上述乙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楼第____单元________号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属_____砖混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厅____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总金额为共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____%。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该商品房3个月内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本条第一款日期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该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市房产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第日起,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所需契税、评估费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付清房款之日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甲方要将房子在过户交屋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不能留有垃圾,废弃物等。
第七条甲方承诺该商品房内从未发生过任何人死亡、从未发生过恶性伤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从未发生过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逾期则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不欠任何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清。否则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及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交纳土地出让金权利等)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至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项消除。
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____
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单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单位:________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___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主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是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大写)方式处理:___
1.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算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币__元,价款和计为__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付款方式见本契约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__,银行帐号为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约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惭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民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契约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契约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本契约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契约登记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契约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壹份。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
地址:___
国籍:___
联系电话:___
地址:___
邮政编码:___
联系电话:___
代理人:___
邮政编码:___
联系电话:___
代理人:___
联系电话: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__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附件四:背书栏(略)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3
一、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合同约定房价款不包含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电视系统开通费等,该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买受人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物业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出卖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网线架设干扰等事由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3、买受人所购买的 [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朝向、结构、布局等情况及在整栋中的位置图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卖人无需对房号变更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对买卖合同第五条(抵押情况)的补充约定
买受人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出卖人对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设定抵押,但出卖人不得因此延误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权属的办理日期。
三、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十条(逾期付款的处理)的补充约定
1、买受人以银行汇兑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账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现金之日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内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实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当日一并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理该房屋。 出卖人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余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有权继续追偿。
出卖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经出卖人同意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当日一并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买受人在出卖人宽限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应付款项和违约金全款的,出卖人仍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收取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无论买受人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均按前述约定执行。
四、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十二、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
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4
(一)出卖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合同承诺。首先,出卖方应遵守国家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保证售房质量,配套设施要齐全,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致。其次,销售行为要规范,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不得夸大其辞。最后,要确保房屋按期交付,如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买受方应正确理解销售广告与合同之间的区别。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普遍存在夸大其辞的情况,但广告不具有合同的效力,对开发商也是没
有任何约束力的。而 90% 的购房者首先是从广告中了解到房屋的大致情况,没有或是无法实地考察辨别真伪。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不应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必要时,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中的承诺写入合同,或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买受方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当持有“一照”、“五证”。“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首先要清楚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有开发建设销售商品房的法定资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凭证的关键。消费者如购买现房,还应当了解该房屋是否已经验收合格,向开发商了解相关的验收合格的证明,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买受方签订合同时条款要约定得明确、具体、细致、规范。房屋买卖合同标的,较之于一般标的物的买卖更复杂,购房者对以下条款要特别明确约定:
(1)面积的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2)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
(3)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等;
(4)对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具体日期;
(5)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及处理方式;
(6)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行使解除权的时限、方式等。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5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有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它们解除权的行使都有相关的期限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超过解除权的期限还有效力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篇6
补充协议出卖人: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买受人:xx
出卖方、买受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一、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xx花园六号楼a301房,因应乙方的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正。
二、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实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套内面积103.19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1647.45元,总金额壹拾柒万元正。
三、合同总价和实际总价多出部分肆万贰仟伍元买受人没有支付出卖人。
四、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房开具销售发票总额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其中肆万贰仟伍佰元的销售税收由买受人支付,其中壹拾柒万元正的销售税由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必须在出卖人开具发票时交付销售税款付给出卖人。
五、合同第六条款肆万贰仟伍佰元正楼价款,买受人并没有只付给出卖人,出卖人开出的收款收据只提供办理按揭手续之用,不作付款的依据,收据正本由出卖人保留。
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涉税收及费用计算准则仍按总价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正计算。多出的肆万贰仟伍佰元正所征收的税、费仍由买受人支付。
七、面积差异处理的计算单价标准按每平方1647.45元计取。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九、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二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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