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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事故心得体会最新5篇

心得体会是指把人生经历中的想法用文字书写下来的重要文体,为了使我们的内心感悟得到记录,一定要将心得写好,58汇报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电事故心得体会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电事故心得体会最新5篇

电事故心得体会篇1

4.25事故发生以后,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没有人员伤亡乃是侥幸中的万幸,大家同事一场,无论在工作中有什么过节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么程度,我想没有人愿意这样的事故发生,更不会有人窃喜和埋怨他们。事故已经发生了,给企业带来上千万的经济损失,也给千家万户的家庭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如果要是我。我会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可是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的很让人寒心,当事人的脸上满是开心的张狂,还自称自己是什么主角,接见了什么领导,什么领导对她们怎么关心等等,还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当大家对他们都产生反感时,依仗领导撑腰,厉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组要整顿,但是包括当事人在内的领导们不该整顿整顿自己的思想吗?

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对设备及电力线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进线柜停电以后,上级110千伏过来的电仍然有电。

二: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搞好确认制。在操作以前没有看到35千伏进线柜的来电显示信号。

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听到上级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没有带电打不开柜门的联锁装置。

五:作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危险源辨识能力差,既然验电后证明柜子有电,就不应该进行任何操作。

六:与同事关系不和,带情绪作业。

这仅仅是对事故个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绪,只是为了下一步工作进展顺利,当然领导说他们是业务骨干,如果换了我们,很可能还不如他们。是的,这一点没有人能肯定的否认,但也不能说得那么绝对,说不定因为自身业务不好,能多一步确认,或少一步操作。领导的话是有偏见的,是带着袒护当事人的情绪的,可以理解,再说死里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愿意对她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针对此事,班组要进行整顿了,要不停地查岗,不停的学习(这一点是好的)进行针对的结果就是班长以上的领导们都不必干活了,都是指挥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职工”监护,新进入的职工操作,那么该干活的,该处于危险的都是没有关系,没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饭容易么,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学,长大了好好的拍马屁,他们才能吃得开。

事故发生以后,还是要开会,还是要写心得,是应该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见,不要有什么疑虑,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说错了什么话会得罪领导,那比出事故危险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题,领导也不会让他说话的,“下一个,下一个,制度没有学好!”,所谓的制度不过是养着他们赚钱的工具。可是出了这样的事情,领导从上到下还是很生气的,不是对当事人,是对整个与电有关系的工人,不在规定时间写心得的要实行强制罚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吓坏了,都草草应付了事,审批全体重写,不够深刻。

事故让我们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说实话,我们的业务水平真的很差,危险源辨识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识也很差,这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中,工作要会干,工作中要胆大心细,还好搞好同事之间的关系。

工作建议:

一,建议领导帮助我们组织业务学习,反事故演习,只要把业务水平搞上去,做一个合格的工人,无论奖惩考罚我们都愿意,

二,针对个人生理条件及业务水平,适当调节班组成员,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设备缺陷,多巡检,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公正无私,使工人快乐的工作。

电事故心得体会篇2

“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走。”相信大家都熟悉一个交通安全的基础知识,并且已经背下来了。

人的生活离不开处处的交通和安全,所以我们要处处做守法和安全的公民。如果你不遵守规则,交通事故就像定时炸弹。如果你随时准备爆发,你不会轻易逃脱,还会失去宝贵的生命。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司机不注意交通安全,鲁莽行事,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记得前几天《谈世界》专栏里说,几个有钱的“公子哥儿”晚上开着高级跑车,开始了一场刺激的比赛——疯狂飙车。当开车到斑马线时,一个行人正慢慢地走着。这时,砰的一声,行人像护根栏杆一样飞到了两三层楼高,二十米开外摔了下来,地面一片鲜红。.。一个不知情的无辜受害者失去了出生的权利。“公子哥”继续“玩”,但被警察抓到的时候,他一脸冷漠,无动于衷。看到这悲惨的一幕,我一开始觉得很难过,然后我就想:“哥们儿,你心里的生活就一张纸吗?一根羽毛?一块鹅卵石?你不知道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

生活中,有不羁的司机,也有自由的行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事情很多,他们的行为也造成了很重的后果。比如在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行人不顾班车,随意行走,无视红绿给他们的警告,不走斑马线,造成悲剧和人身伤害。所以在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导致“在路上随意行走,给亲人带去眼泪”的后果。我们应该做一个安全的小公民。

交通事故不止于此。车不认人。人家认人。请不要让无情的车轮伤害别人,也请不要让车轮伤害你。让我们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交通安全”这句话永远在我们心中扎根,永远陪伴我们前行。

同学们,让我们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逐渐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希望和阳光。

电事故心得体会篇3

3月29日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那天,几个警察叔叔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带来了“交通安全小册子”、“交通安全视频资料”等,目的是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有关“交通安全”的知识。

了解了知识,看了视频,我切实领会了安全的重要性。前几天我上网时曾看到过一条非常惊骇的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级的学生在“消失”。

前几天,我和妈妈在马路上见到一位四十左右的男子,在成功走过来来往往的车辆间的“羊肠小道”后,走到护栏前,右手往栏杆上一撑,两只脚先后蹬上了栏杆,然后往下一跳,就跨过了“障碍物”,继续迎接对面车道的“挑战”。幸好最后他“安全”到达马路对面,没出什么事,可刚才的惊险一幕让我为他捏了一把汗。我朝四处看了看,发现人行道就在不远处,他怎么就没看见呢!?这样跨过护栏多危险啊!怎么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

我还曾看见一个妇女拉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过马路,眼前就有一辆车临近了,妇女一看拉着老人和小孩就跑了过去,也是幸好,没有撞着。呵,这难度也太高了,完全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安危。万一那司机没留神,突然一看前面有人来不及踩刹车就撞上了。司机要赔偿不说,他们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这不是害人又害己吗?

生命,不存在侥幸。昨天没事,今天也凑巧,明天就说不定了。我们知道,没什么比生命更珍贵,更值得珍惜的东西了,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不要靠侥幸来避免危险,要意识到生命很宝贵,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安危才是,请大家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做个“安全小卫士”!

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电事故心得体会篇4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电事故心得体会篇5

近日公司下发了《关于认真汲取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共罗列了国内危化品生产安全生产事故10例。一齐起触目惊心的事故,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让我感触很深,也倍感自己肩负的职责重大,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深刻的。

在统计的10起安全事故中,其中违章动火与违章指挥的有4起,我们此刻能够把他都归纳为“违章作业”,由此可见,在我们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发生安全事故,“违章作业”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也是我们就应警惕的一个主要防范对象。我们乙炔工段的日常检修比较多,尤其是动火作业更是司空见惯,正因为有这么高频次的检修,也就注定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细致,要精心,要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本质安全坚持到底,这是我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态度。

在统计的10起安全事故中,其中处理故障与问题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到2起,这也是杀伤力比较大的一个原因。在设备与装置正常运转的时候,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会少一些,但是如果遭到非正常的状况下,或者是紧急的状况下,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也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这其实也为我们敲响一个警钟,“再忙也不能忘了安全”。乙炔工段在每次的开停车过程中,或者是有一些紧急状况下的堵漏,紧急停车等处理问题的机率也是比较大的,怎样做好应急措施是我们就应个性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就应着手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在10起事故中,其中内蒙古吉兰泰发生安全事故已是第二次,这个问题倒是让我思索良久。为什么同一家企业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我觉的主要原因可能和这个企业上上下下的安全意识有莫大的关联。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不重视,基层肯定也小视,因而酿就一个又一个的惨剧,无不让人叹息!记得我以前讲过,做为一个化工厂的工人,要学会不断地从事故中学习教训,总结教训,充实自己的头脑,让自己变的成熟起来,想的要全面,安排要具体,落实要到位,把关要严密,管理要过硬,检查要细致,整改要彻底,纪律要严明,奖罚要公平,这样才能管理好一个工段,才有可能限度地杜绝事故,远离事故的发生。

关于“人”的不安全隐患,我觉的比“物”的不安全隐患更可怕,更难治理,虽然我们口口声声地讲要透过不断地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意识,但是对于一些本来自律意识较差,个人素质不高的员工有时也真是“恨铁不成钢”。你对他苦口婆心,他全当耳边风,着实让人无奈的很。因此我觉的,目前公司就应采取必要的末位淘汰制,把一些扰乱民心,缺乏职责心,操作技能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淘汰,要把金泰变成一个大熔炉,留下的是金子,淘汰掉的是渣子。只有这样,才会不断地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与整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全面提升。

总而言之,透过对《通知》的学习,深深地给我上了一课,做为乙炔工段的一名副工段长,整日给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不仅仅多了一些敬畏,更多了一份职责,眼下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全面推进工段的各项管理向更高的一个台阶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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