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汇报网 >总结报告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篇

我们在面临某些凶险状况时,务必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了应急预案的质量之后,我们才能更加镇定,58汇报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篇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1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幅度上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和从重的处罚为保障,全镇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努力争取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无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动员。镇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防火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镇各村要深入村组农户,发放和签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村不低于20幅,并结合3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各村中小学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全镇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制度,实行晴天不间断巡逻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3、实行守护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包山头”责任制,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坟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实行专人巡护。严格落实分区划块、责任包干到人的原则,全镇上下要严防死守,以防为主,积极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火源管控。镇组织巡逻队对全镇公路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各村要组织多支巡查队伍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炼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员坚持不间断的巡查宣传。

5、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报送准确及时”。

6、及时报告火情。发现火情,各村级护林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镇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镇防火值班电话:5212776)

7、做好火灾扑救准备。镇村要清理补足二号扑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种应急处置时的基本物质保障,要对辖区内的挖机、铲机摸底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要求随时接受调派。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秉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同时将火场处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镇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频发时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平安过渡。

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2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冬季全市教育系统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和冬季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积极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有效防止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校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班级”、“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做到“四个一”:

(一)上好一堂森林防火。各校要根据各地实际,采取集中统一、分年级、分班级等多种授方式上好防火。授内容重点为森林火灾的危害、森林火灾的种类、森林防火期的制定、森林火灾的扑救、发生火灾时的自救、火灾肇事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二)办好一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媒介,发挥班级干部、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力量,摘选森林防火方面重点内容,办好一期专题宣传栏,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

(三)写好一篇森林防火作。防火学习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组织学生撰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方面的作,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在我心中”征评选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征汇报演讲活动。

(四)发放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近期,各校要就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由学生、家长签收回执,学校留存备查。

三、加强用火管理。

各校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以火管控为重点,严禁师生员工野外用火,严禁学生野炊活动,严禁学生带火机、火柴、火炉等火进入校园。学校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时,要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内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各种功能室、仓库、校内输电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科学应对火情。

当师生发现森林火灾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严防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4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5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阳城教育局护林防火通知精神及中心学校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刘军正(政教主任)

成 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7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8

为全面落实全县教育系统、中心校《_x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要求,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结合我校春季火灾特点,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创建“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学校人员聚焦场所这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

三、工作布置

整治期间,把校舍、厕所等建筑设施为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学校校长负全责,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抓好全员思想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对春季消防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各班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各班级、教室及值宿室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证无故障待用状态。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组织和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落实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点地方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三)积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活动。春防整治期间,学校要成立春防整治领导小组,通过对全校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将《消防法》纳入学校安全法律教育计划当中,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采用标语、宣传板、班队会、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

(四)加强节假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相关负责人员,强化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电源管理,加强学校电教器材、饮食电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_x

副组长:_x

成员:_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春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春季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整改力度。以学校工作分工为基础,确定责任人,积极自查、督促完成各项春防工作任务。

(三)巩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集中整治工作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工作。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舍与得心得体会精选8篇

军军训心得体会500字推荐8篇

舍与得心得体会参考8篇

消防逃生心得体会650优秀8篇

心得体会军训500字高一8篇

钱与权心得体会模板8篇

美和教育心得体会推荐8篇

双五一好心得体会优秀8篇

高中自我总结300字8篇

小学生拓展课心得体会8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9142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