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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模板5篇

一份出色的合同是我们结合相关的法律仔细推敲出来的,通过制定一份合同,我们能更为清楚的了解此次签署的内容,以下是58汇报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商标许可合同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5篇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篇1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被许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及时改正。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被许可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4.2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________美元给许可方:_________。

4.3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被许可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被许可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被许可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被许可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标签

8.1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8.2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促销资料

9.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9.2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条分??

10.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10.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第十二条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第十三条破产、违约

13.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终止合同。

13.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讼,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3.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四条最后报告

14.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4.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五条存货处理

15.1合同根据第十三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十四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5.2如果被许可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六条对许可方的补偿

16.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16.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16.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第十七条税费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被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

1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8.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19.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9.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9.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0.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外,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20.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20.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二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

2.产品清单

3.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篇2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xx)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x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鉴于许xx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

第一节所述的许xx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xx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xx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xx与被许xx,被许xx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xx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________年,到下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xx同意向许xx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xx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xx同意如向其他许xx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xx同意向许xx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

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

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xx。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xx应立即向许xx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xx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xx将使用后附的,由许xx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xx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xx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xx接受被许xx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xx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xx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

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xx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xx向被许xx提出购买

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xx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xx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xx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xx向被许xx支付的高时,被许xx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xx保证在未得到许xx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xx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xx,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xx的所有权及许xx权利的保护

1.被许xx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xx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xx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xx保护被许xx,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xx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xx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xx同意向许xx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xx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xx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xx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xx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xx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xx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xx的书面同意,被许xx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xx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xx负责为自己和或许xx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xx免受损失。被许xx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xx(同时也为被许xx)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xx将向许xx提交以许xx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xx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xx的同意。许xx有权要求被许xx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xx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xx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xx、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xx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xx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xx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xx的同意。向许xx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xx在未得到许xx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xx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xx,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xx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xx的要求,将向许xx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xx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

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

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xx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xx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xx的同意。许xx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xx权力和被许xx责任的放弃。

2.被许xx同意与许xx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xx(或许xx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xx应许xx的要求,由许xx承担费用,以许xx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xx的要求,以被许xx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xx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xx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xx保留。被许xx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xx。被许xx将采取一切许xx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xx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xx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xx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xx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xx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xx发明或使用,而许xx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xx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xx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xx或被许xx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xx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xx同意,在没有得到许xx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xx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

1.被许xx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xx在没有得到许xx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一、会计记录

被许xx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xx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xx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xx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xx的要求,被许xx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xx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xx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xx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xx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xx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xx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xx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xx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xx无偿还能力,或被许xx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xx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xx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xx、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xx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xx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xx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xx满意。

4.根据

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xx对被许xx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xx有权终止协议。许xx书面通知被许xx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

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xx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xx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xx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xx。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

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xx应向许xx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xx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xx拒绝许xx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xx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

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xx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

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xx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xx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xx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

第七条所述许xx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xx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xx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xx。许xx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xx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

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xx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七、对许xx的补偿

1.被许xx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xx的损失。

2.被许xx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xx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xx的权利。被许xx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xx同意在此情况下,许xx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xx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xx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xx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xx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xx无权要求或限制许xx的行为。

二十

一、被许xx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xx的权利、义务,未经许xx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xx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xx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xx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

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

第六条和

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xx和许xx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xx: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范文精选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可以有条件的使用中国石化的商标。

甲方经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授权,通过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再授权许可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中使用商标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商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注册的,商标注册号为1385942、1948353、1948357、________,类别为第37类、第__类的商标(具体内容见附件),及该商标包含文字、图案或组合。

2.特许经营站:依照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应当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

3.特有形象:任何表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单位(本合同中统称中国石化),及其商品、服务和活动的特有公司标志、所有权标志、未注册标志、营业名称、服务名称、包装形状、颜色组合、标签款式、图案,以及能够被第三方认为与中国石化相关联的其他特有形象。

4.油品:汽油、柴油、煤油和润滑油。

第二条授权范围

甲方向乙方授予在____省境内的下述非独有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站使用商标对该站经营的油品进行宣传,或者对特许加油站自身进行宣传。

2.在乙方参与的与特许经营站经营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和展示商标。

3.商标的使用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时止。期间如商标注册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商标续展。

第三条商标使用费

1.商标使用费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收取:

(1)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年,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商标使用费根据上一年度特许加油站的销售额(乙方上一年度向所有客户开出发票上所列已付油品的总值)计算,具体比例为销售额的__%,但最低不得低于____元。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自收到第一笔商标使用费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与商标有关的标志图案样品,由乙方自行委托具有商标印制资格的单位印制,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特许经营站所经营的油品及提供的服务,应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当时甲方规定或认可的质量、性能、规格与标准,遵守甲方关于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使用商标的方式,不会损害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认为有损于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的商业名称或标志来经营业务。

4.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标明自身或下属单位的名称,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属单位的商业名称使用商标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导致乙方与中国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权代表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为以下目的进入特许经营站:

(1)检查特许经营站的油品、服务和有关活动;

(2)检查商标使用、展示方式和相关情况;

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发现下述现象,应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标和特有形象的权益;

(2)第三方注册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使用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形象;

(3)其他乙方认为影响商标权益的行为。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或行动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取有关行动。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9.在甲方合法拥有商标再授权权利的情形下,无须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赔,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授权终止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商标的授权使用:

(1)乙方失去《特许经营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资格;

(2)逾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超过____日;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经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纠正____日内仍未予以纠正;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不经通知要求纠正,直接终止授权;

(4)乙方不当经营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给甲方的财产、声誉造成损失;

(5)乙方不再经营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6)乙方进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经营设施上的商标或特有形象标志,停止使用任何带有商标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随《特许经营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而生效、变更和终止。

2.甲方可授权(指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5.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另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方担保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篇4

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取得该注册商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独占使用权,同时也取得独立的诉讼权利,即在合同有效期间,在商标许可的地域范围内发现他人侵犯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然被许可人也可以与商标权人一起获取救济。

排他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是唯一的被许可人,但是不能排斥商标权人本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的诉讼权利小于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作为该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单独或与商标权人一起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与商标权人共同起诉,但只有在商标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才能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的普通使用许可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可能存在多个被许可人,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不能排斥商标权人以及其他被许可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作为该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单独或与商标权人一起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但只有在经商标权人明确授权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许可合同模板篇5

合同编号:

许可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许可方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许可方是以 文和中文书写的 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 (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2.被许可方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 (业务)并希望在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的使用附件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

1.2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本许可仅授予给以被许可方公司名义进行的被许可方公司业务。

1.4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许可方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 区域和费用

2.1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2.1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元(大写: 元整)。

上述费用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至许可方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第三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做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做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3.3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3.4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批准,被许可方不得将许可商标用于任何与被许可方业务无关的业务。

3.5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3.6被许可方同意协助许可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备案手续。

3.7所有有关本协议的备案费用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使用

4.1被许可方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许可商标和其小册子、出版物和促销资料的使用,特别是使用时以被许可方的名义。

4.2在有关介绍许可商标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被许可方将申请许可方的批准。

4.3被许可方只能在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生效期间内使用许可商标。

4.4被许可方承诺决不损害许可商标或以可能损害许可方名声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4.5被许可方承诺在使用许可商标时使用与该商标注册时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颜色。未经许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变或修改。

4.6被许可方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使用、注册、促销可能与许可商标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商标或商号。

第五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5.1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5.2条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5.2合同的终止

(1)双方均可提出终止:

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⑤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其他: 。

(2)由许可方提出终止:

①被许可方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

②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

(3)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通知送达后 日内终止。

5.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同意

(1)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 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

(2)立即采取各种措施停止将许可商标用于广告、商业登记、目录、互联网和网址、电话簿和任何其它类似名册。

第六条 保护

6.1被许可方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6.2作为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被许可方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被许可方合作行动,但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3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6.4被许可方应在有关许可商标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七条 新的商标

7.1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发展一个使用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则被许可方应当首先与许可方协商并取得其书面批准,许可方有权不予批准。

7.2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取得和维持该新商标的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

8.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上述信息公开前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8.2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8.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9.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1.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1.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1.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11.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六条 语??

本协议以中文和 语言写成,不同语言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如果语言翻译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意为准。

本协议中外文原件各一式 份。

附件:商标和商号的详细资料

许可方(盖章): 被许可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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